中医药继教字[2023]6号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23年第一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对象
本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的对象是 2023年1月、7月毕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生;2022年12月、2023年6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
二、申请学位条件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学位课程平均成绩 ≥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 ≥75分以上。
3、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成绩:学位申请者须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划定考试考核通过分数线,合格率原则上均控制在≤30%(参见《湖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考核办法》中医继教字〔2023]2号)。一般本科毕业生取得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时间在本科毕业前,部分本科毕业因2022年疫情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学位外语延期考试合格。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外教学点认真核对符合申报学位的学生信息,于2023年4月26日—5月15日报送我院教学办:
1、《湖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数据采集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成绩核查表》,两个表格填写时不能更改格式,(电子文件以某某教学点命名,纸质的申请学士学位数据采集表由各教学点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生本人进学校专属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学士学位论文查重,要求统一使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数据库通道,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总相似比小于25%。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文件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和论文检测报告随有关申请材料以教学站点为单位一并报送。学位论文答辩相关纸质材料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学生电子、纸质照片:上交学生电子照片和同底1张二寸彩色蓝底免冠登记照(大头照、扫描照不能用);电子照片格式:150*210;大小:30KB--100KB,格式为:JPG,(以身份证号命名,电子档照片与纸质照片版式一致);
4、学生上交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复印件一份; 自考学生另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单复印件一份(自学考试2022年12月毕业的学生《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单复印或者自考系统网上成绩截图和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逾期不报或上报数据不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四、学位授予流程
学生本人将材料交给所属教学点,由各教学点初审后上报符合条件学生材料,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校教务处学籍科,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请各教学站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项工作,认真收集原始资料,严格审核数据,确保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省学位办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上报数据存在严重错误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将进行通报,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一、各校外教学点填写表格
1、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数据采集样表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湖北考区)成绩核查表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纸质照片粘贴样表
4、论文抽检信息表
5、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汇总表
二、本科毕业生论文附件
1、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与要求
3、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4、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声明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