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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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行为的通知

作者:来源: 日期:2021-11-26查看次数:【】次

为净化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环境,切实维护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广告发布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有广告中冒用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名义发布的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免考免试”“无需到校”“院校直招”“一年半起毕业”等类似信息,均是与学校无关的虚假违规宣传。敬请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提高警惕,不受虚假宣传承诺欺骗,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湖北中医药大学从未在抖音、微博等互联网媒介平台发布任何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仅在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 jjy.hbucm.edu.cn/)、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btcmjjy)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站(http:// crgkbm.hbea.edu.cn)/)上发布,广大考生可登陆查看相关招生信息。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只有成人学历教育一种形式,没有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高等自学考试等形式。

三、湖北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等工作具体由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我校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中介代理机构、培训中心或个人代理招生。社会机构和个人不得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我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和考试报名。凡发现有上述行为和情形,我校联合公安机构予以打击,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法律予以解决。

五、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教学站点如有发现其他中介机构和个人仿冒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广告,请及时告知我校,我校将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开展交涉、澄清、处理并消除影响。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教学站点要认真对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和上述要求,开展自查整改。我院将加大监测监管力度,与合作单位形成合力,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敬请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如发现冒用湖北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办学的机构和个人,及时向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和学校举报反映。联系电话:027-68890236(招生考试办公室)。

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