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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王庭红等 26名学生学籍的公示

作者:来源: 日期:2023-11-03查看次数:【】次

王庭红等26人,系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7级和2019级学生(其中专科4人,本科9人,专升本13人),未办理请假、休学手续,长期未到校参加学习,未按时缴纳学费。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不按规定进行每学年学费缴纳及注册者;第二款 未经请假或学院请假未批准,一个学期不参加教学活动者;第二十一条:给予退学的学生,不退学费,不得重新恢复学籍。我院拟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的王庭红等26名学生注销学籍,按“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2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3日之前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27-68890360 联系人:林老师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王庭红等26名学生学籍名单

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