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中医校〔2023〕148号)第十二条第一款:“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第五款:“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为严格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杜鹏等15人(其中专科5人,本科2人,专升本8人),因课程考试缺考或不及格,无法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我院拟对杜鹏等15名学生注销学籍,按“退学”处理,学生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致电:027-68890360 联系人:林老师。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杜鹏等15人学籍名单
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12日